入室盜竊 樂東一男子被判刑
海拔新聞
2022-10-10 19:27:16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徐莎莎)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據(jù)了解,2022年4月11日10時許,在樂東縣利國鎮(zhèn)望樓小學附近,被告人陳某經(jīng)觀察試探后發(fā)現(xiàn)林某家中沒人,于是趁機潛入林某家中盜走現(xiàn)金2000余元。同日,林某發(fā)現(xiàn)錢被盜后報警。2022年5月19日,警方將陳某抓獲歸案。
樂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盜竊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另查明,被告人陳某曾多次犯盜竊罪被判處刑罰,系累犯。鑒于陳某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且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和社會危害后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表示,天上不會掉餡餅,地上也不會有不勞而獲之財。財富要靠自己的勤勞奮斗去創(chuàng)造,而不是靠小偷小摸,伸手必被抓,切記不義之財不可取,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法官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提高防盜意識,加強財物保管,外出時要注意關好門窗,把財物放置妥當,不要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責任編輯:蔣 杰】
【內(nèi)容審核:孫令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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