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無證酒駕 一男子被三亞交警拘15日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黃力萍)近日,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獲悉,“五一”假期臨近,為確保“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形勢安全平穩(wěn),進一步預(yù)防和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三亞交警持續(xù)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查獲一輛瓊BL1**1牌小型汽車駕駛?cè)藦埬秤?span id="04hisik" class="yuyun_umhidden" data-umpos="1508" data-ums="yes">(男,40歲)無證酒駕,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3500元。
據(jù)了解,4月25日凌晨2時許,三亞交警吉陽大隊路管員在河?xùn)|路某路段設(shè)卡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依法攔截一輛瓊BL1**1牌小型汽車。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cè)藦埬秤F(xiàn)場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77mg/100ml,后經(jīng)第三方酒精毒物檢測機構(gòu)抽血檢測結(jié)果為7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交警路管員在進一步核查中發(fā)現(xiàn),張某英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即存在“無證”和“酒駕”兩項交通違法行為。交警路管員隨即對他進行嚴厲的批評和教育,并宣講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危害后果。
張某英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九條之規(guī)定,三亞交警依法對其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3500元。
【責任編輯:蔣 杰】
【內(nèi)容審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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