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撈水產品 兩人被判拘役6個月

海拔新聞 2023-05-31 17:33:16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5月25日,??诤J路ㄔ涸谂R高縣人民法院新盈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了被告人王某識、王某紅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案件,并在庭審結束后開展法治宣講。當?shù)卮鍍晌刹考皾O民群眾等共60多人現(xiàn)場旁聽,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公訴機關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王某識、王某紅駕船從臨高調樓出發(fā)前往七洲列島附近海域,在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qū)內進行電拖網捕魚,海警執(zhí)法人員登檢后查獲漁獲物523.3斤、電線2根、發(fā)電機1臺、刀具1把。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識、王某紅違反水產資源法規(guī),在禁漁區(qū)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撈水產品,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并提出相關量刑建議。

庭審中,二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自愿認罪認罰。合議庭根據(jù)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jié)以及危害后果,結合認罪認罰情節(jié),當庭宣判判處兩被告人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對涉案財物進行依法判處。

【責任編輯:馮楊洪】

【內容審核:張美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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