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有期徒刑33年4個月

齊魯晚報綜合 2023-06-03 14:08:41

6月2日,記者從孕婦泰國墜崖案當(dāng)事人王暖暖(化名)的代理律師史大佗處獲悉,該案三審判決結(jié)果已公布,被告人俞某冬被判處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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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三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判決的刑事部分為:泰國皇家法院修改二審法院判決,認(rèn)定俞某冬為蓄意殺人未遂,判處死刑的2/3處罰,為終身監(jiān)禁;因俞某冬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供了有利于查清事實的陳述,在一項基礎(chǔ)上予以減刑,最終量刑為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

資料圖:王暖暖墜崖送醫(yī)后奇跡生還

民事賠償部分,此前俞某冬被判需支付民事賠償520萬泰銖(約合人民幣106萬元),此次法院僅是對法定利息進(jìn)行了調(diào)整,即2021年4月11號前法定年息為7.5%,自2021年4月11日起調(diào)整為5%。

本案共經(jīng)歷了三次判決,本次為終審判決結(jié)果。

案情回顧

據(jù)此前報道,2019年6月9日,懷孕3個月的中國籍女子王暖暖(化名)在泰國烏汶帕登國家公園游玩時,從約34米高的懸崖墜落。王暖暖很快被人發(fā)現(xiàn),送往醫(yī)院搶救后奇跡生還。她對媒體講述了事發(fā)的真相:“是丈夫把我從懸崖邊推下去的。”

王女士稱,事發(fā)后,在泰國警方還未介入前,丈夫俞某冬曾給自己的母親打電話,說妻子不小心跌落,僅受輕傷。“在俞某冬被泰國警方逮捕當(dāng)晚10點15分時,他的母親來ICU找過我一次。”王女士說,俞某冬母親說,希望看在孩子和夫妻的份上,繼續(xù)對泰國警方說謊,稱是自己不小心墜崖,“我拒絕了他母親的要求。”

“在俞某冬被捕后,我家人曾接到了他母親打來的電話。”王女士說,俞某冬母親在電話里“說我小心眼,為什么要讓警方抓了他兒子。”王女士稱。

王女士回憶,她與俞某冬2017年5月19日確定戀愛關(guān)系,7月結(jié)婚。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在與俞某冬戀愛的一個多月時間里,俞某冬每天都在求婚,“雖然我不是第一次戀愛,但是當(dāng)一個男人每天變著花樣地求婚,女人還是會被感動。”而直到婚后,她才漸漸意識到,雙方和雙方家庭等,有太多的問題,“除了他自身有坐牢的前科以及身陷百萬債務(wù)外,他的父親年輕時也一直沒有工作,靠他母親的錢生活。”此外,王女士還提到,在婚姻期間,兩人吵架時俞某冬會推搡自己以及在家里砸東西。

(原標(biāo)題:判了!有期徒刑33年4個月)

【責(zé)任編輯:馮楊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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