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鄭人豪被“雙開”

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 2023-06-28 10:06:01

據(jù)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28日消息,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鄭人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公開資料顯示,鄭人豪出生于1968年6月,廣東汕頭人,曾任廣東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汕頭市委常委、副市長等職,2012年任汕頭市市長,2016年任珠海市市長,2017年任湛江市委書記,2021年任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黨組書記、主任,2022年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

2023年1月,鄭人豪官宣落馬。

鄭人豪 資料圖

經(jīng)查,鄭人豪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游活動安排;

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違規(guī)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親屬收受財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

權力觀扭曲,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后斂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人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鄭人豪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原標題: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鄭人豪被“雙開”)

【責任編輯:肖 好】

【內(nèi)容審核:符 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