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檢察出庭支持公訴9人職務犯罪案件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陸岳)日前,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符某國、曾某等9人貪污、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等罪一案在瓊海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本案歷時9年,涉案金額達2000余萬元,系征地拆遷領域典型案件。庭審歷時兩天半,150余名瓊海市嘉積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參加旁聽,近距離接受警示教育,進一步增強公職人員廉潔自律、拒腐防變意識。
據(jù)了解,2009年至2022年,瓊海市南中地區(qū)征地拆遷工作開展期間,鎮(zhèn)政府工作人員、被告人符某國、曾某、王某雷多次利用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安置地分配、拆遷清雜、補償申報、房屋建設過程中,伙同部分被拆遷村民和包工頭,長期通過虛報拆遷補償款騙取公共財產(chǎn);利用職務便利為請托關照征地拆遷補償?shù)拇迕裉搱笳鞯匮a償款,幫助村民違規(guī)整合安置地,事后收受好處費。被告人馮某、許某作為符某國的近親屬和關系密切的人,利用符某國擔任職務形成便利條件,通過符某國和其直接領導的其他征地工作組成員職務上的行為,收受村民財物并幫助提高補償標準。被告人符某國還濫用職權違規(guī)整合村民安置地出售給他人牟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庭辯論中,公訴人結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量刑情節(jié)等發(fā)表了公訴意見,在起訴書認定的90余宗案件事實中,9名被告人分別構成貪污罪、行賄罪、受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或濫用職權罪。符某國、曾某、王某雷三人作為征地組的成員,在征地拆遷工作中利用自身職務便利,實施貪污、受賄等犯罪行為,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相關部門應以此為戒,針對重點人群、關鍵崗位做好征地拆遷領域的廉政風險防控。
下一步,省檢一分院將充分發(fā)揮法律監(jiān)督職能,結合辦案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征地拆遷工作相關管理體制、權力運行、信息公開、監(jiān)管機制等方面的問題,向有關單位發(fā)送檢察建議書,推動相關部門制定完善預防措施,做好征地拆遷領域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推進提升政府治理規(guī)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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