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半夜欲購買水泥卻遭店家毒打 陵水警方:拘留!

陵水公安 2023-10-12 19:37:07

近期,文羅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的哥哥被人毆打,現(xiàn)在滿身是傷,要求民警出警處置。接報后,值班民警即刻組織警力出警前往案發(fā)現(xiàn)場,見到渾身是傷的群眾后,民警便將其送往陵水縣人民醫(yī)院進行傷情處理。

經查,受害人胡某某當晚23時許打電話給犯罪嫌疑人李某科稱想購買他家的水泥,交流過程中李某科認為胡某某在接近凌晨的時間來購買水泥,是在故意挑起事端。隨后,李某科在電話里對胡某某進行辱罵挑釁,胡某某納悶后便掛斷電話。胡某某想了一會頓感一陣憋屈,于是便騎車前往李某科的水泥廠里試圖與其理論。

胡某某來到水泥廠后,此時犯罪嫌疑人李某科似乎早已知道胡某某會前來,等胡某某一到就從陰暗處出現(xiàn),手持一根鋼管對其進行毆打,期間,李某科用鋼管勒住了胡某某的脖子,被勒得喘不過氣的胡某某情急之下咬了李某科一口,隨即李某科便松手,趁犯罪嫌疑人分神,胡某某大呼救命,李某科見狀便慌忙逃離了現(xiàn)場。受傷倒地的胡某某拿起手機打給了自己的弟弟董某某。不久,趕來的董某某見到滿身是血的胡某某便打電話報了警。經陵水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胡某某身體所受傷害屬輕傷二級。

次日,民警再次來到案發(fā)現(xiàn)場做調查時,發(fā)現(xiàn)此時犯罪嫌疑人李某科正在水泥廠里,隨即當場將其進行傳喚到文羅派出所進行調查。經詢問,李某科對自己故意毆打他人的行為供認不諱。

綜上所述,李某科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guī)定,涉嫌故意傷害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科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陵水警方提醒

打架成本高,動武要三思,冷靜處理矛盾糾紛,切莫一時沖動,釀成終生悔恨。沖動是魔鬼,打架必處罰。

(原標題:男子半夜欲購買水泥 卻慘遭店家毒打 陵水警方:必拘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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