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糾紛

海拔新聞 2024-05-08 18:17:15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黃桂風 通訊員 蘇彥)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糾紛,并收到符某某家屬送來的致謝錦旗。

2024年2月17日,符某某因醉酒、無證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無號牌摩托車及未確保安全行駛,與唐某某駕駛的貨車發(fā)生碰撞,符某某不幸身亡。根據(jù)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符某某承擔主要責任,唐某某則因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被認定為次要責任。4月9日,由于相關民事賠償事宜未能達成一致,符某某家屬便將唐某某、保險公司訴至儋州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

受理該案后,交通巡回法庭為了更好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立即展開了一系列訴前調解工作。交通巡回法庭特邀調解員李有福多次組織符某某家屬、唐某某以及保險公司進行現(xiàn)場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李有福針對各方的訴求和疑慮進行詳細解答,交通巡回法庭法官陳偉也耐心細致地為符某某家屬和唐某某解讀相關法律條文,詳細講解賠償標準和程序,讓雙方對案件的處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同時,向保險公司闡明了保險公司在此案中的法律責任和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促使保險公司積極參與調解。

通過交通巡回法庭的專業(yè)引導和多輪協(xié)商,各方逐漸消除了分歧,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根據(jù)協(xié)議,唐某某和保險公司將共同向符某某家屬支付31.5萬元賠償金,并由保險公司在其保險限額內進行賠付。

【責任編輯:李彥

【內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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