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確林下經濟省級示范基地獎補資金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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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張藝 柯育超 攝影報道)6月21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在??谂e辦“加快推動海南自貿港高質量發(fā)展”系列專題新聞發(fā)布會(第十一場)——“大力發(fā)展林下經濟”專場。
海南省試行的《海南省林下經濟省級示范基地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臺的?涉及獎補對象和標準是怎樣的?以上系列問題在這場發(fā)布會有了相關解答。
海南省林業(yè)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局副局長鄭云峰介紹,這項政策是根據(jù)2020年11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林草局等10部委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科學利用林地資源 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意見》精神,按照《海南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若干財政措施》《海南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資金管理辦法》等要求,為了積極發(fā)展林下經濟,加大對林下經濟市場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促進我省林下經濟高質量發(fā)展。海南省林業(yè)局、省農業(yè)農村廳、省財政廳結合海南實際,于2023年9月26日聯(lián)合制定并印發(fā)了《海南省林下經濟省級示范基地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該實施細則所稱獎補資金是指由省財政設立的“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資金”中,用于推動林下經濟省級示范基地擴大有效投資的資金。獎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依法依規(guī)、公平公正、突出重點、科學分配、規(guī)范管理的原則,采取“事后獎補”方式。實行“自主申報、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績效評價”制度。
獎補的主要對象為經過《海南省林下經濟省級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認定的省級示范基地。申請獎補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且近2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無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無破壞林地、無損害成員利益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無行業(yè)通報批評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并達到一定生產規(guī)模。
獎補標準主要按照管理辦法認定的省級示范基地生產經營單位,按認定上年度實際投入資金額(剔除財政性資金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補;如帶有加工產業(yè)的省級示范基地生產經營單位,年產值達300萬元以上,項目用工不低于15人,穩(wěn)定用工不低于3個月,上年度實際固定資產投入不低于200萬元的,按認定上年度實際投入資金額(同樣剔除財政性資金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獎補。
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設、增量擴產、技術培訓、品牌創(chuàng)建、產品研發(fā)、產品營銷等。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不同經營主體不得重復申報同類型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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