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同擠一輛電動自行車!這些孩子在澄邁街頭上演“危險雜技”

澄邁交警 2024-08-11 09:43:43

電動自行車輕便小巧

是許多人便利出行的首選

近年來,隨著共享單車的普及

也給群眾出行帶來便利

但一些未成年人

卻無視交通法律法規(guī)

“花式”騎乘電動自行車

在街頭“上演雜技”,危險至極

4名未成年人騎車耍“雜技”

近日,澄邁公安交警接到群眾舉報,在永發(fā)鎮(zhèn)江南路附近有4名未成年人共騎一輛電動自行車。澄邁公安交警根據(jù)群眾提供的情報線索,在永發(fā)鎮(zhèn)江北路段發(fā)現(xiàn)這4名未成年人。

該車乘坐4人。經(jīng)了解,4名學生均未滿16周歲,都是某校六年級和初一學生,均未達到騎行電動自行車的年齡。出來玩時圖省事,四人決定駕乘一輛電動自行車,絲毫沒有意識到這個行為的危險性。

澄邁公安交警隨即對四人進行嚴厲的處罰教育,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名“熊孩子”共騎一輛電動自行車尋親

7月28日下午,澄邁公安交警根據(jù)“夏季行動”“護苗行動”工作要求,在224國道37公里路段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電動自行車上有4名小孩共騎,無一人佩戴頭盔,澄邁公安交警立即攔停該車輛。

經(jīng)詢問,該車駕駛員張某某今年14歲,當天是要帶著三個弟弟妹妹去舅舅家玩,剛好家里有一輛電動自行車,便讓弟弟妹妹們一起乘坐在車上過去。

該事件中的張某某違反了未滿16周歲私自騎行電動自行車載人,且在騎行中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對4名未成年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約談家長。

部分未成年人喜歡追求好玩、個性

蜀黍也能理解

但是

所有的好玩、個性行為

都是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礎上

如果連這兩個基本原則都違背了

那就不再是騎車游玩

這么簡單的事了

蜀黍再跟家長、孩子科普下

騎車需夠齡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載人發(fā)生碰撞事故

未滿16歲的孩子心理和生理發(fā)育還未成熟,應變能力不及成年人。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能及時采取正確處置方式,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騎乘托車、電動自行車務必佩戴安全頭盔。這是由于電的防護設施較弱,而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防止85%的頭部受傷。同時提醒,戴頭盔不系扣相當于沒戴頭盔,同樣起不到安全保護作用。

頭盔帶而不戴

騎行務必遵守交規(guī)

駕駛托車、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guī)定。不闖紅燈、不走機動車道、不逆行,更不能“耍雜技”。

戳圖看視頻

2022年7月18日,河北石家莊,一輛紅色大貨車在路口右轉(zhuǎn)彎時,將一輛同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撞倒了。讓所有人震驚的是,電動自行車上面是4名少年。更悲痛的是,四個孩子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澄邁公安交警提醒

廣大學生及家長

一定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家長要管理好家里的機動車

不讓孩子有機會無證駕駛

暑假期間

無論是聚會、娛樂、探親、出游

還是勤工儉學、體驗生活

“交通安全弦”一定不能松

不要讓交通違法行為成為人生的“絆腳石”

(原標題:夏季交通普法 | 4人同一輛電動自行車!這些孩子在街頭上演“危險雜技”)

【責任編輯:李彥

【內(nèi)容審核:符 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