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同擠一輛電動自行車!這些孩子在澄邁街頭上演“危險雜技”
電動自行車輕便小巧
是許多人便利出行的首選
近年來,隨著共享單車的普及
也給群眾出行帶來便利
但一些未成年人
卻無視交通法律法規(guī)
“花式”騎乘電動自行車
在街頭“上演雜技”,危險至極
4名未成年人騎車耍“雜技”
近日,澄邁公安交警接到群眾舉報,在永發(fā)鎮(zhèn)江南路附近有4名未成年人共騎一輛電動自行車。澄邁公安交警根據(jù)群眾提供的情報線索,在永發(fā)鎮(zhèn)江北路段發(fā)現(xiàn)這4名未成年人。
該車乘坐4人。經(jīng)了解,4名學生均未滿16周歲,都是某校六年級和初一學生,均未達到騎行電動自行車的年齡。出來玩時因圖省事,四人決定駕乘一輛電動自行車,絲毫沒有意識到這個行為的危險性。
澄邁公安交警隨即對四人進行嚴厲的處罰教育,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名“熊孩子”共騎一輛電動自行車尋親
7月28日下午,澄邁公安交警根據(jù)“夏季行動”“護苗行動”工作要求,在224國道37公里路段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輛電動自行車上有4名小孩共騎,無一人佩戴頭盔,澄邁公安交警立即攔停該車輛。
經(jīng)詢問,該車駕駛員張某某今年14歲,當天是要帶著三個弟弟妹妹去舅舅家玩,剛好家里有一輛電動自行車,便讓弟弟妹妹們一起乘坐在車上過去。
該事件中的張某某違反了未滿16周歲私自騎行電動自行車載人,且在騎行中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執(zhí)勤交警對4名未成年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約談家長。
部分未成年人喜歡追求好玩、個性
蜀黍也能理解
但是
所有的好玩、個性行為
都是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礎上
如果連這兩個基本原則都違背了
那就不再是騎車游玩
這么簡單的事了
蜀黍再跟家長、孩子科普下
騎車需夠齡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自行車載人發(fā)生碰撞事故
未滿16歲的孩子心理和生理發(fā)育還未成熟,應變能力不及成年人。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能及時采取正確處置方式,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務必佩戴安全頭盔。這是由于摩電的防護設施較弱,而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沖、減震的保護作用,防止85%的頭部受傷。同時提醒,戴頭盔不系扣相當于沒戴頭盔,同樣起不到安全保護作用。
頭盔帶而不戴
騎行務必遵守交規(guī)
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guī)定。不闖紅燈、不走機動車道、不逆行,更不能“耍雜技”。
戳圖看視頻
2022年7月18日,河北石家莊,一輛紅色大貨車在路口右轉(zhuǎn)彎時,將一輛同向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撞倒了。讓所有人震驚的是,電動自行車上面是4名少年。更悲痛的是,四個孩子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澄邁公安交警提醒
廣大學生及家長
一定要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家長要管理好家里的機動車
不讓孩子有機會無證駕駛
暑假期間
無論是聚會、娛樂、探親、出游
還是勤工儉學、體驗生活
“交通安全弦”一定不能松
不要讓交通違法行為成為人生的“絆腳石”
(原標題:夏季交通普法 | 4人同擠一輛電動自行車!這些孩子在街頭上演“危險雜技”)
【責任編輯:李彥昆】
【內(nèi)容審核:符 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