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本科學歷且有穩(wěn)定工作!萬寧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危險駕駛罪案

海拔新聞 2024-08-22 18:00:20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8月22日,萬寧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龍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

據(jù)悉,2023年11月29日,某銀行職員龍某駕駛小型轎車在萬寧市禮紀鎮(zhèn)日月灣前路段處,被交警攔截。經檢查發(fā)現(xiàn),龍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后經民警帶其到萬寧市醫(yī)院進行抽血檢驗,檢驗結果顯示龍某體內酒精含量已達到國家行業(yè)醉酒駕駛標準。

公訴機關認為,龍某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規(guī)定,應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圍繞犯罪事實、證據(jù)、性質認定等方面進行質證和辯論,訴訟參與人的相應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被告人龍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自愿認罪認罰。龍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將擇期宣判。

據(jù)法官介紹,龍某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且有穩(wěn)定工作,卻因抱有僥幸心理,醉酒駕駛,以身試法,最終將用前途和未來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責任編輯:趙康麗】

【內容審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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