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銀行卡就犯罪了?東方公安抓獲1名幫信犯罪嫌疑人

海拔新聞 2024-09-13 21:21:39

商報全媒體訊 近日,根據(jù)前期偵查獲取的線索,東方公安大田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出借銀行卡、支付寶等工具進行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案件。

經查,2024年2月開始,違法嫌疑人符某爛明知其朋友徐某賢在實施網(wǎng)絡電信詐騙的行為,為獲取不法利益,依然出借其支付寶、銀行卡以及自己實名注冊的閑魚賬號供徐某賢實施網(wǎng)絡電信詐騙,獲取詐騙贓款六千余元,違法嫌疑人符某爛從中獲利兩千余元。   

2024年9月11日,辦案民警將違法嫌疑人符某爛傳喚到案,經詢問,符某爛對其明知犯罪嫌疑人存在詐騙行為依然出借銀行卡、支付寶等工具給犯罪嫌疑人進行詐騙并從中獲利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東方市公安局依法對嫌疑人符某爛處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一千元的處罰,并移送東方市拘留所執(zhí)行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不論何種情況,在面對不法分子提出租借、收購手機卡、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要求時,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貪圖一時之利出借、買賣“兩卡”和賬號,避免淪為違法犯罪分子的幫兇。

一旦發(fā)現(xiàn)涉“兩卡”犯罪線索,應在第一時間內選擇報警,保存手機通話記錄和聊天記錄,做好自我保護;若已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的違法犯罪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吳平 王曉芳)

【責任編輯:趙康麗】

【內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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