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警察的警察”潘湛才:感受督察,理解督察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陳勇合 攝影報道)1月9日,“公安心向黨 護航自貿港”——2023年中國人民警察節(jié)海南省公安機關英雄模范立功集體代表記者見面會在海口召開。海南省公安機關“十佳人民警察”,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維權辦主任、一級警長潘湛才在會上表示,13年的督察工作經歷,使他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作為“管警察的警察”“警察隊伍的啄木鳥、護林員”的督察民警肩負的重任,更加堅定了“督察要做公安隊伍標桿”的信念。
潘湛才介紹,在領導帶領下,他起草制定了《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2022年執(zhí)行力質效評估方案》等5個工作規(guī)范機制,緊密圍繞6個方面督察主業(yè),在全國督察警種中首次提出對全省公安機關督察部門執(zhí)行力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以執(zhí)行力考核評估為基礎,指導督察部門開展各項督察業(yè)務工作,為督察民警忠誠履職夯實了制度基礎。通過一年來的考核,全省督察部門執(zhí)行力得到了顯著提升,各項業(yè)務取得了長足進步,使省公安廳領導、各地公安局行政首長全面掌握督察工作情況,更好地服務領導決策,在全省范圍內營造了“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推動海南督察工作在全國督察工作中邁入先進行列,在全國范圍內打響了“海南督察”品牌。
在“百日行動”暨黨的二十大安保督察工作中,潘湛才帶領民警們起草制定專項督察方案、工作指引、工作手冊,撰寫各類材料100余篇,帶隊深入基層一線開展現(xiàn)場督察,及時查糾堵塞了一批隱患漏洞7類1000余個。
在開展各類舉報投訴核查工作中,潘湛才起草制定了《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案(事)件核查工作規(guī)范》及各類表單,進一步明確了舉報投訴核查的職責、程序、范圍,近年來,潘湛才共受理、交辦、轉發(fā)、審核各類舉報投訴線索2416件,核查率為100%,其中參與核查、審核的2起舉報投訴件,連續(xù)2年被公安部督察審計局評為“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群眾舉報投訴案件核查優(yōu)秀案例”。
在開展維護民警執(zhí)法權威工作中,潘湛才先后起草了《海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zhí)法權威工作規(guī)定實施辦法(試行)》《海南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履職免責和容錯糾錯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海南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zhí)法權威澄清正名實施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guī)范性文件,全面規(guī)范了維護民警執(zhí)法權威各項工作程序。
據(jù)統(tǒng)計,2021年以來,潘湛才統(tǒng)籌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共查處侵害民警執(zhí)法權威案件381起,依法打擊處理侵權行為人434名,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21人,治安處罰313人,為受侵犯的452名民、輔警依法提供保障,有力維護了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權威和公安民警的執(zhí)法尊嚴。
潘湛才在會上還分享了自己最難忘的一個案例,即2019年的除夕之夜,時任澄邁縣公安局金江派出所副所長聶宗靚的“連開三槍”維權案例。他說:“一線民警不怕流汗,也無懼流血,但他們最怕的,是沒有堅強的后盾!”
根據(jù)督察總隊的安排,潘湛才及時跟蹤督辦,經詳細調查后,確認聶宗靚的“3槍”是正義的。利好的消息經過傳播后,有力地平息了負面的聲音,打破了長期困擾民警依法使用槍支的心理負擔,不僅在隊伍中產生了良好的反響,而且在社會上也產生了積極的因素,同時給犯罪分子予以有力的震懾。
潘湛才表示,督察作為公安機關監(jiān)督部門,在開展督察工作中,特別是在指出隱患漏洞、措施落實不到位時,偶爾會遇到同志們“不理解”甚至埋怨的情況,但更多得到的是響應與支持。在各類重大活動安保維穩(wěn)工作、各項專項行動、各項重要決策部署中,都有督察民警的監(jiān)督指導參與其中。潘湛才深知民警們在落實工作任務時的辛苦與付出,更加明確督察肩負的職責,在發(fā)現(xiàn)問題提出整改時,更加注重方式方法,既讓民警們感受到督察的“溫度”,又讓民警理解督察發(fā)現(xiàn)“問題”、督促整改“問題”,是為了幫助堵塞漏洞、改進完善工作做法,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進而贏得大家的理解,配合、支持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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