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張帆一審獲刑十年六個月
六盤水中院
2023-09-01 08:08:41
2023年8月31日,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張帆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被告人張帆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張帆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人張帆利用擔任都勻供電局策劃部主任、工會主席、黨委書記、貴州農電局局長、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紀檢組副組長、監(jiān)察部主任、黨委委員、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協(xié)調退還工程項目質保金、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3萬余元。
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帆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鑒于張帆到案后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退繳全部贓款,自愿認罪認罰,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張帆一審獲刑十年六個月)
【責任編輯:符孟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