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暗藏玄機!樂東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容留、介紹賣淫案
海拔新聞
2024-08-27 21:29:34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杜思敏 陳麗華)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容留、介紹賣淫案,以容留、介紹賣淫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2023年3月,被告人張某承租陳某(另案處理)自建房生活居住。2023年4月開始,張某容留容某、韋某、李某等3名以上失足女在出租屋從事賣淫活動、提供食宿,并為容某、韋某、李某等3名以上失足女介紹、招攬嫖客,抽取提成。張某非法獲利2350元以上。
樂東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在其居住地為失足女提供食宿,容留、介紹3名以上失足女從事賣淫活動,并從中分成獲利,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介紹賣淫罪。案發(fā)后,張某積極退繳違法獲利以及繳納罰金。
另查明,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張某均未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綜合該案的犯罪事實、性質和社會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李彥昆】
【內容審核:孫令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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