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新華社 2024-12-19 14:24:35

19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余華英拐賣17名兒童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案情回顧

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伙一起拐賣多名兒童。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提出發(fā)現(xiàn)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fā)回重審。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fā)回重審。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shù)從11人增至17人。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認定余華英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原標題:余華英,死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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